插入照明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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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装置 |
照明 |
照明设备工具插入现有照明设备符号,包括独立设备和多单元格设备。
要确定在绘图中使用哪个符号来创建照明设备,右键单击此设备,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在“资源管理器”中找到符号。
模式 |
说明 |
照明设备符号 |
打开“资源选择器”以选择照明设备符号;双击资源以激活它 |
灯具模式 |
指定照明设备的 Vision 灯具模式,以便导出到 Vision 程序 |
自动编号 |
启用创建照明设备时自动对其编号 |
编号首选项 |
设置照明设备自动编号的默认首选项 |
要插入照明设备:
单击该工具。
单击“工具”栏上的照明设备符号以从“资源选择器”中选择一个符号。
如果计划导出到 Vision 进行预可视化,则可以使用 Vision 文件和/或 GDTF 文件中的照明设备数据。如果要使用 Vision 数据,单击“工具”栏上的灯具模式,选择“其他”,然后选择一种模式;请参阅选择灯具模式。DMX 占用空间是根据所选灯具模式自动设置的,不能编辑。
要在导出到照明控制台或可视化器(包括 Vision)时使用 GDTF 数据,在“对象信息”面板上指定 GDTF 灯具模式。有关 GDTF 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工作流:可视化器数据交换。
要在放置照明设备时对设备自动编号,单击工具栏上的自动编号,然后单击编号首选项以设置自动编号首选项。
其它编号选项包括按悬挂位置对照明设备编号或使用 Spotlight 编号命令对灯位图对象进行编号。
在绘图中单击以插入照明设备,再次单击以设置旋转。可以将照明设备放置在升降装置对象上或附近以进行自动附加;请参阅概念:附加负载到升降装置对象。当放置照明设备时,你不能通过按 Alt 键来使用回旋镖选择。
默认情况下,活动标签图例应用于照明设备。
如果一个照明设备符号被符号插入工具意外插入,则将不显示照明设备功能。正确插入后,“对象信息”面板会为选定装置显示“照明设备”。
插入照明设备后,它们将继续自动与在Spotlight 首选项:“负载和升降装置”窗格中设定的选取半径内的最近的升降装置对象关联。要防止在移动照明设备时附加到新的升降装置对象,在负载和升降装置窗格上禁用自动定位。